招48人!深圳市龙岗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
发布日期:2020-08-25 编辑:roc
为进一步加强龙岗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龙岗区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社区专职工作者共48人,其中主办类43人、辅助类5人,岗位要求见《深圳市龙岗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0年8月25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品行端正;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考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非深户籍(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6.同等条件下,2020年应届毕业生、建档立卡困难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具有基层党务工作经历的、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可优先聘用。
7.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刑事犯罪调查的,以及涉黄赌毒违法犯罪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5日9:00-8月30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szkscp.com.cn。
(三)资格审核
报名阶段由报名系统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通过系统资格审核,但在后续过程中发现考生实际条件与招录职位相关要求不符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3.岗位条件中考生身份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仅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4.不得报考本人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街道所有职位。
5.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20年8月25日);深圳户籍认定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20年8月25日)
6.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的。
7.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验,由客观题及主观题组成,主要内容涵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和国家重大会议精神、社区实务、社会管理服务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考生登陆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开放具体时间,请报考人员关注报名系统公告和手机短信通知。
4.成绩公布:笔试5个工作日后,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或龙岗政府在线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排名等情况。笔试合格线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统一划定。
5.有关要求: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当天须出示“粤康码”,并提交《深圳市龙岗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承诺》(附件3),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 (设招考岗位招聘人数为Y)。
A类:指笔试成绩排名在所报岗位3Y(含本数)之内且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此类人员具备现场资格审查的资格。
B类:指笔试成绩排名在招考岗位3Y-5Y(含本数)且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此类人员具备现场资格审查递补的资格。
C类:指笔试成绩5Y以外或未达到笔试合格线考生,此类人员不具备现场资格审查的资格。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B类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公告指定的时间到报考岗位资格审查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审查结束,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审查递补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需携带材料在龙岗政府在线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
(三)面试
所有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有关要求: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当天须出示“粤康码”,并提交《深圳市龙岗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承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六、体检、考察
(一)确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分数,从达到总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按是否2020年应届毕业生、建档立卡困难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具有基层党务工作经历、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综合评定进入体检和考察。
入围面试但未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将相关人员信息纳入信息库,成绩半年内有效。在非集中招考期间,用人单位相对应岗位类别有员额空缺且急需用人时,可按照既往笔试、面试总成绩,从达到总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由用人单位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可直接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
(二)组织体检
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组织考察
通过体检的考生全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重点考察政治思想情况、既往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等,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审查政治表现,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存在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道德品行不佳、涉金融严重失信等情形的,一律不得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复审。
七、公示、聘用
拟聘名单由用人单位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有关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由街道或街道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五险一金”等相关手续。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工作安排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分配到所辖社区工作,由社区进行日常管理,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用人单位在分配人员时,不得分配聘用人员到其与社区“两委”、社区工作站班子成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社区。
九、薪酬待遇
根据《龙岗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招聘人员主办类薪酬档次确定为第19档、辅助类薪酬档次确定为第35档。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龙岗政府在线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注册“粤康码”,并于笔试前7天、面试前7天,通过“粤康码”每日自主申报个人健康信息。
(三)笔试、面试当天须出示“粤康码”,并提交《深圳市龙岗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承诺》(自行打印,考试现场不提供打印设备)。“粤康码”为绿码且当日体温检测正常(37.3℃以下)后,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面试。开考前,如果有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出现等变化的,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未在报名期间注册“粤康码”并完成健康状况申报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四)报考者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解释。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工作日):0755-28911457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9450163 / 28949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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